关于适当延长创业版上市公司发行公告时段加强
发布时间:2017-02-15 浏览次数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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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月份召开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中,最受市场关注的是管理层首次明确创业板将于上半年推出。有专家表示:“为防止爆炒,创业板首批会推出50家到80家企业,推出创业板一定要把规模冲上去,一年至少要上500家,无论如何不能低于300家”。按照这个设想:如果要满足批量发行上市的需要,按照一年发500家计算,每周至少要审核10家企业,现在发审委人员少、任务重,工作繁琐,创业板企业审核工作与主板市场审核相比,存在很多不同的特点——比如对“五新三高 ”的判断,这将是一个保护投资者的巨大的挑战。即使采取一些专家建议的将发审权下放交易所,在高密度的审核中百密难免有一疏,“带病上市”股票就有可能从监管的门缝里溜出来。中国股市曾混入了一些通过业绩造假骗取上市资格的企业,诸如红光、蓝田那样的股票,它们在上市第一天就是有问题的,是“带病上市”股。它们的问题暴露以后,给投资者带来损失,给市场健康发展带来困扰,教训深刻。 创业板的推出,公司上市的门槛将大大降低,投资者可以承担企业合法经营成长遇到的市场风险,但不代表投资者容许“带病上市”股票的出现。专家为防止恶炒创业版,提出了批量上市的建议。我认为在批量上市的基础上,还要适当延长发行审核后的公告时段,加强投资者公众监督。在批量上市的背景下,公众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将更是发审工作的有效补充。远的例子,是数年前的“通海高科”,在发行时就存在着伪造利润等重大违规和违法问题,在发行后挂牌前被公众和舆论监督及时发现,避免了更严重的后果 。近的例子,是去年“烟台氨纶”上市,合规性面临公众和舆论的质疑,而在通过发行审核委员会后被及时叫暂停。这些事例都很好地体现这种监督作用。市场实践表明,如果能够有充分的公众和舆论监督,先天不足的企业就很难逃过市场的眼睛。一个公司在上市之前,其隐含的问题被公众或媒体揭露出来,搁浅其上市计划,对股票市场来说是一件好事。 为此建议,在创业板推出的时候,在实行上市公司批量上市的同时,要适当延长发行审核后的公告时段,加强投资者公众和舆论的监督。